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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什么要做个人信用记录

365个为什么
2000-04-0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谢军 我有话说

前些日子,在报纸上看到上海在开展个人消费联合征信试点工作,我感觉到这是市场经济在我国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新动向,我很想知道详情,请帮我解答。

江苏徐州读者吴杰

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在世界发达国家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所谓联合征信,是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和信誉信息汇集起来,进行加工和存储,形成个人信用档案资料信息数据库,为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系统了解个人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状况提供服务。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是发展信用消费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重要基础。

上海开展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试点的主要目的是:一、探索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发展模式。从上海实际情况出发,试行在各商业银行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理事会监管之下,由央行和地方政府授权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以企业机制来运营的业务发展模式。在我国信息管理与个人隐私等方面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开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基础框架,并制定符合国情的个人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联合征信业务的实施办法。二、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和防范新的金融风险。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张,新的有关个人信贷方面的金融风险日趋显性化。各商业银行为防范此类风险,强烈要求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三、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建立上海市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和服务网络,开发信息资源,推进各商业银行、法院、公安、税务、保险等与个人信用和信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化水平。

据悉,上海市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今年上半年初步建成,下半年开始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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